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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关于印发《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7-03-24 信息来源: 点击: 【字体:

兰民宗党字[2017]8号

机关各处室,市清办:
  《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已经2017年2月17日委党组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2017年2月17日

 


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

 

2017年,市民宗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厉惩治腐败,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实现市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切实履行党组集体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866”要求,认真落实“八个多少”,牵头抓;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努力做到“六个亲自”,带头抓;其他班子成员要对照“六个是否”,履行“一岗双责”,直接抓。2月底前做好目标任务分解,明确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责任,层层签定责任书,通过强化压力传导,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全面完成各项任务。3月份、9月份分别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规矩,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党内监督,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党内有效执行,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主动接受纪检和其他职能部门以及全体党员的监督,确保党的各项法规制度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市民宗委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法规政策得到严格贯彻执行,确保权力在阳关下运行。加强对委机关处室、市清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督促和检査考核,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督促,半年、年终组织考核。

(二)落实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牵头抓总的职责,及时召集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新部署新要求,结合民宗委工作职能和实际,研究提出操作性较强的具体措施;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发挥压力传导和示范引领作用;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对班子成员、内设处室、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每季度要深入检查了解1次,听取专门汇报。切实抓好约谈工作,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开展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告诫约谈、鼓励约谈等谈话至少1轮次。 

(三)靠实班子成员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对照“六个是否”,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处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针对分管领域工作,排查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全年至少开展2次全面从严治党督查调研。加强对分管处室干部的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告诫约谈、鼓励约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督促整改,必要时开展问责,对分管处室负责人全年约谈不少于4次。严格执行责任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党组及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线索,做好党组及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工作。 

二、确保政令畅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党组成员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治顽疾转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行动不积极、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坚决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党内法规,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抓好党纪党规常态化教育,尊崇《党章》,深化《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宣传,年内组织1次知识测试或学习党纪党规专题活动。

(二)规范权力运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理清权力边界,固化运行流程,加强对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制约,落实廉政风险监管责任,适时开展预警提醒。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加强权力行使监督,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点岗位领导干部交流办法。坚持问题导向,严厉整治“四手”干部,重点整治“庸、懒、散、慢、混、卡”等突出问题。

(三)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监督;选拔任用干部严格征求纪检组意见,防止带病提拔。健全完善选人用人信息公开、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和监督制度。坚持从严把关,对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有关信访举报必查,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三、密切党群关系,持续加强作风建设

(一)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精神,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督查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

(二)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紧盯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送礼、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管,严肃查处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对典型问题要及时通报曝光。 

(三)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针对民族宗教工作职责和实际,改进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四、强化支持力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一)着力深化改革。把握政策容错纠错,积极推动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细化规范政商关系,澄清事实保护干部。积极配合支持市纪委推进派驻机构的优化调整和完善。

(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按照《兰州市贯彻落实

(三)主动接受监督。抓好“三述”工作。严格执行好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市委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开展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三述”工作。积极配合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紧密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切实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和交办事项的整改落实,并按时限报告和通报整改情况。

(四)加强宣传教育。探索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打造特色亮点,在市级以上媒体至少刊发宣传报道3篇,年内组织开展1次警示教育活动或召开1次警示教育大会。

(五)完善履责报告机制。按照《兰州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实施细则》要求,及时向市委和市纪委做好年度报告及专题报告工作。


(作者: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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