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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教事业
发布日期:2017-05-27 浏览次数: 字号:[ ]

  兰州市民族学校分布情况

  我市现有民族学校18所,其中民族中学3所,分别是:兰州西北中学、兰州市民族中学、兰州市金城关回民中学;民族小学15所,城关区4所(兰州市城关区民族小学、清华小学、金城关回民小学、华亭街回民小学),七里河区1所(柏树巷回民小学),红古区4所(虎头崖回民小学、窑街回民小学、下街回民小学、下窑回民小学),榆中县1所(朱家沟回民小学),永登县5所(城关镇回民小学、河桥马莲滩回民小学、河桥镇四渠回民小学、柳树乡复兴民族小学、秦川镇陇西民族小学)。这些学校中,已建成省级示范性高中1所,市级示范性中学1所,市级标准化初中1所,标准化小学11所。

  兰州市“少数民族双优助学班”简介

  兰州作为甘肃省的省会,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也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的城市,有回、藏、满、土、裕固、东乡、保安、撒拉等55个少数民族,共计人口约15.93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4.41%。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国家少数民族政策的引领下,尤其是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深入推广,兰州市少数民族基础教育事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取得了卓越的成绩。但是仍有部分少数民族学生由于区域经济发展滞后,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等原因,不能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为此,中共兰州市委、兰州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基础教育,在2007年兰州市民族工作会上做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族工作的决定》中提出:“进一步提高民族学校办学质量,在我市民族中学举办“少数民族双优助学班”,在全市范围内招收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免除各项费用,采取寄宿制办法,配备优秀教师,提高学习水平。帮助少数民族学生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提高民族学校的教育质量”。为贯彻落实这一精神,于2008年8月起,在兰州民族中学开办兰州市普通高中“少数民族双优助学班”,两个班,利用兰州民族中学的教育资源为兰州市少数民族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含在兰少数民族贫困务工人员子女)提供优质高中教育。

  兰州市“少数民族双优助学班”(高中)从2008年秋季开始招生,每期两个班额。招生对象为具有兰州市三县五区户口(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中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秀、家庭困难的应届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被“少数民族双优助学班”录取的学生免除一切费用(含学杂费、教材、教辅、作业本费、住宿费、运动服及日常生活用品等),统一免费配发床上用品、日常生活用品、运动服(两套)等,并补助军训及在校全部伙食费用。资助费由市政府统一拨付,市教育局监督,学校管理使用。

  兰州民族中学对“少数民族双优助学班”(高中)管理措施:

  (1)实行单独编班,全程封闭式管理,统一作息时间、食宿及各项活动。

  (2)由市教育局与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3)配备优秀教师,个别学科将聘请兰州市名师任教,班主任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学生喜欢的老师担任。

  (4)学生统一在校内学生宿舍住宿。食堂全为清真灶,厨师、伙管员、服务人员全部由符合从事清真餐饮的少数民族担任,保证饭菜质量和数量。

  (5)强化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规范培养。配备责任心强,有经验的生活指导教师对宿舍,生活等全程管理,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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