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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17-08-24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办公室职责

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和后勤管理;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档案、保密、安全、接待、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资源提供、物资采购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考核、任免、调配、劳资等工作;负责目标管理牵头汇总工作;负 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务督查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向市委市政府上报的综合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办公自动化、网络运行维护、网管室管理、正版软件管理工作;负责督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机关制度建设管理;负责图书室、食堂、文印 室管理;负责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创建及专项活动的牵头组织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网民留言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信息处)职责

 

负责全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协调起草、清理修订、汇编审定工作;承办以委名义做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合同、行政措施、行政诉讼等法律事项的审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民族宗教“三支队伍”的培养培训工作;负责信息审核、网上报送、汇总工作;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牵头汇总工作;负责机关年鉴的编纂工作;负责民族宗教领域综治、维稳、禁毒、反邪教、反恐、矛盾纠纷排查、应急、消防工作的牵头汇总;督导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场所办证、改扩建、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宗教基础数据信息库管理工作;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维修经费的牵头汇总工作;负责民族宗教界慈善公益活动的牵头汇总工作;负责综合性调研和法制专题调研工作;负责向省民族、省宗教局上报的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及专项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三、民族经济处职责

 

研究提出全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承担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分析与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有关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承担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资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双共同”建设工作;负责民族经济专题调研工作;负责民族经济工作信息收集、编写;承担全市性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非公经济、网格化管理、扶贫等相关工作的协调、汇总工作。

 

四、民族文教处职责

 

研究提出全市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开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交流和宣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民族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民族宗教古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考证、审定、翻译、保护和申报;负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民族宗教志书的编写工作;负责民族成份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事业专题调研工作;负责民族社会事业工作信息收集、编写;承担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负责民族社团工作;承担全市性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旅游、新闻出版等相关工作的协调、汇总工作。

 

五、佛教道教工作处职责

 

承担佛教、道教事务管理职责,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市佛教协会、市道教协会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联系佛教、道教界代表人士;培养和教育佛教、道教教职人员;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藏传佛教有关重大宗教问题;负责有关佛教、道教宗教团体内部使用的宗教出版物的审定和管理;负责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维修经费的审核工作;负责佛教、道教领域的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负责佛教、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社会保障工作;负责佛教、道教场所改扩建审核工作;负责佛道教场所的财务监管工作;负责佛道教工作信息收集、编写;负责指导佛教、道教界慈善公益活动。

 

六、伊斯兰教工作处职责

 

承担伊斯兰教事务管理职责;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市伊斯兰教协会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联系伊斯兰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穆斯林聚居区的有关重大问题;培养和教育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负责伊斯兰教宗教团体内部使用的宗教出版物的审定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朝觐工作政策,承担全市穆斯林朝觐管理和组织工作;负责伊斯兰教活动场所维修经费的审核工作;负责伊斯兰教领域的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负责伊斯兰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社会保障工作;负责伊斯兰教场所改扩建审核工作;负责伊斯兰教场所的财务监管工作;负责伊斯兰教工作信息收集、编写;负责指导伊斯兰教界慈善公益活动。

 

七、天主教基督教工作职责

 

承担全市天主教、基督教事务管理职责,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市基督教协会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联系天主教、基督教界代表人士;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培养、教育天主教、基督教教职人员;负责天主教、基督教宗教团体内部使用的宗教出版物的审定和管理;负责天主教、基督教活动场所维修经费的审核工作;负责天主教、基督教领域的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负责天主教、基督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天主教、基督教场所改扩建审核工作;负责天主教基督教场所的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天主教基督教工作信息收集、编写;负责指导天主教、基督教教界慈善公益活动。

 

 

八、机关党支部职责

 

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学习党的政治理论、重大决定、重要会议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服务;负责党员履行义务执行监督工作;负责党员权利的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配合办公室做好干部的考核和民主测评;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负责机关文体活动;负责老干部工作;完成市直机关工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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